(莎阿南14日讯)“蒙古女郎被杀炸尸案”首被告阿兹拉,原本在死者阿旦杜亚遇害当天,接获派遣护送重要人物到香港的任务。
但此任务最后取消,造成阿兹拉失去一个证明其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。
查案官东尼供证时说,他知阿兹拉于10月19日,护送重要人物到香港的任务,但此任务于当午5时30分取消后,阿兹拉被调派到布城值勤。
死者阿旦杜亚于10月19日约晚上10许,在阿都拉萨住家外,遭阿兹拉及其前女友警罗哈妮查载走。
东尼说,他有调查阿兹拉被派遣护送重要人物到香港的任务实况,但未调查执行护送任务前,出席的护送汇报会内容。
“我也未调查执行护送任务的警员、使用的枪械、出境时需办理的程序,也不知道梅格南利警官与阿兹拉一起执行护送任务,因为我认为这部分不重要。”
东尼认同阿兹拉辩护律师J.古迪所说,即其调查此案件的任务,就是寻找证据提控阿兹拉。
同时,他也调查阿兹拉退还格洛克手枪,以证明其不在场证据的论点。
东尼供证时说,特别行动单位的枪械借出及归还记录簿,记录阿兹拉曾于2006年8月24日至27日,共借还了10次MP5灭音枪,并非格洛克手枪,借出目录一栏只写着“DARO”。东尼说,不明白“DARO”意思。
证人续说,他未追查格洛克手枪去向,因为格洛克手枪并非其调查目标,所以没兴趣深入调查。
据他了解,尚有另一本供枪械借出及归还的专用记录簿。
此外,东尼也不知道阿兹拉在护送任务取消后,曾致电告诉当天在特别行动单位值勤的警官南利哈伦,通知对方已把手枪收藏在铁箱。
东尼认同,若阿兹拉于10月19日当晚重新取回手枪,他也不知情。